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2年,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灭火剂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有效期是两年。
参照《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标准》:
1.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2.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3.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4.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5.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6.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7.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8.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9.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10.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11.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其实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有效期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灭火器筒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2年;另外一个方面,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灭火剂也有一个有效期,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有效期是两年,但一般来说灭火剂的更换期为 1 到 2 年。
根据GB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报废规定
7.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报废:
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
b) 干粉灭火器——10 年;
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 年;
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7.2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废:
a) 筒体、器头按 8.2.1、8.2.2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2.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c)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d) 筒体严重变形的;
e) 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f) 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g) 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h)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i)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j)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k)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l)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m)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n) 按GA 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
o)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p)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因系无缝、高压容器,出厂期满5年应当进行维修,以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维修,但总共不超过4次。即:5+2+2+2=11,11年后的下一年报废,就确定了二氧化碳灭火器报废期限为12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每月称重,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如果重量变轻,就是存在泄压,维修。如果没有变化,自出厂之日起5年必修做筒体水压试验,以后每2年做一次。二氧化碳不存在过期,但检验的目的是筒体是不是合格,去除安全隐患。有很多人都按干粉灭火器的更换周期对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再装,其实是种浪费。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
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收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利用所充装的液态二氧化碳喷出灭火的灭火器。由筒体、瓶阀、喷射系统等部件构成。分为: (1)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总重量小于或等于28kg,其规格有2kg、3kg、5kg、7kg四种; (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总重量大于28kg,其规格有20kg、25kg两种。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各种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的初起火灾。以及带电设备和精密电子仪器、贵重设备的火灾。但不宜在室外刮大风时使用,在窄小和密闭的空间使用后,要及时通风或人员撤离现场,以防窒息。 [1]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根据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中有关灭火器检查与维护的相关规定,灭火器的配置和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的驱动气体压力是否在工作压力范围内。
贮压式灭火器查看压力指示器是否指示在绿色范围之内,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储气瓶式灭火器可用称重法检查。通常,1Kg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此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排除空气并包围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将其分配在更密闭的空间中。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
降低可燃物或保护空间周围的氧气浓度,并产生窒息作用以扑灭火焰。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器中喷出时,液体会迅速蒸发成气体,从而吸收周围的热量并起到冷却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每月称重,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如果重量变轻,就是存在泄压,维修。如果没有变化,自出厂之日起5年必修做筒体水压试验,以后每2年做一次。二氧化碳不存在过期,但检验的目的是筒体是不是合格,去除安全隐患。有很多人都按干粉灭火器的更换周期对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再装,其实是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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